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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奶粉罐的一些小学问
2020-07-14阅读量:673

  奶粉罐,顾名思义,装奶粉的罐子。大家可不要小瞧这个奶粉罐,它身上的学问可不少。

  滚筋

  提到滚筋,相信有很多人没有关注。实际上,滚筋就是奶粉罐上一圈一圈的纹路,可不要小看它,它的主要作用是增加罐体的强度,提高抗压性,避免因外界原因造成的罐体挤压变形。

  早期的奶粉罐体上滚筋数量多且密集,美观度比较一般。

  现在的奶粉罐,很少能看到罐体上密集的滚筋,有些罐体是无滚筋的,有些有一、二、三、四、五、六条左右的滚筋,而一般宝爸宝妈似乎没怎么注意到这一点。如果仔细看,你就会发现原来不同奶粉罐上的滚筋数量是不同的,有些多,有些少。

  奶粉罐的滚筋数量各不相同,不同的乳企对于奶粉罐上的滚筋设置以及条数都有自己的定位。滚筋多的,抗压性强,但是对罐体整体图片的美观度会有一定影响;滚筋少的,虽然可以保证罐体美观度,但是罐体的抗压性相对要弱些,抵抗外界环境的压损能力要低些。

  高盖

  早期的奶粉罐多以低盖体现,伴随着产品升级,越来越多的乳企将低盖升级为高盖,相信现在大家对奶粉高盖并不陌生。

  其实奶粉罐的盖子也有学问。普通的奶粉罐盖子一般只有盖子、密封内膜、奶粉刮片,为了让消费者在冲调和储存奶粉的过程中更加方便、安全、卫生,乳企设计出来的奶粉高盖一般会有“高盖子”、“高盖锁扣”、“量勺卡槽”、“奶粉勺”、“密封内膜”、“奶粉刮片”等配套部件,部分品牌还有一层薄膜组成的“外附膜”,所以开盖取奶粉之后,能更好地将其还原。这样的升级会更加满足消费者的使用需求,而且也更为美观。

  勺粉分离

  上文谈到的奶粉罐高盖是为了在盖顶部设置“量勺卡槽”、“奶粉勺”,其实zui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勺粉分离,否则勺子混在奶粉里,确实不方便用户取用。在我们后台,经常能看到大家对于奶粉品牌勺粉未分离的吐槽和抱怨,而且有用户会因为奶粉品牌没有做到勺粉分离而直接放弃购买该款奶粉。

  除了一些品牌之外,其实目前大部分奶粉品牌的勺粉分离都做的不错。

  好看与否?

  1、奶粉罐盖顶

  大部分奶粉罐盖顶是下面这样的:

  可个别品牌奶粉罐盖顶很容易让人眼前一亮,瞬间记住。

  2、奶粉罐手提环

  大部分奶粉罐是没有手提环的,可是有个别奶粉罐在盖子上方设置了一个手提环,提手主要是考虑到妈妈抱着宝宝时,另外一只手可以拿奶粉,设计得非常人性化。

  3、奶粉罐罐底

  大部分奶粉罐罐底是下面这样的:

  可有部分奶粉罐底是有底座的,可以避免罐体受潮。

  4、奶粉罐外包装

  确实是越变越好看,而且现在的90、95后宝妈属于“颜控”,奶粉罐好看与否成为了购买率增加的一个方面。

  知识点普及

  除了奶粉罐体的外观学问之外,奶粉罐上的大量文字内容也是有很多学问的。尤其是配方注册制之后,要求是非常严格的。

  包装主要展示面+产品名称规范:

  1、包装主要展示面

  正面的主要内容应该是: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注册号(如国食注字YPXXXXXXXX),也可标注已注册商标。标注需明显醒目。

  商品名称字体总面积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总面积的二分之一,商品名称字号小于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的面积(矩形法)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面积的四分之一,且小于商品名称面积,不得与产品名称连用。

  2、产品名称规范严格

  ①不能有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及绝对化的词语;

  ②不能有如“金装”、“超级”、“升级”等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

  ③不能有如“益智”、“益生菌”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

  ④不能有如“贵族”等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⑤不能有如“心护”、“明目”等人体器官的词语;

  ⑥不能有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亲体”、“母爱”、“仿生”等。

  其他“限制性”规定+段位标注统一要求:

  3、其他“限制性”规定

  不能有“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强调食品安全法中不应当含有或使用的物质;

  不能有“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

  不能有“人乳化”、“母乳化”等或近似术语表述。

  4、段位标注有统一要求

  通用名称根据产品适用月龄应为:

  婴儿配方乳(奶)粉(0—6月龄,1段)。

  较大婴儿配方乳(奶)粉(6—12月龄,2段)。

  幼儿配方乳(奶)粉(12—36月龄,3段)。

  配料表的标识+营养成分表归类标示:

  5、配料表的标识

  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的,应当根据产品配方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蛋白)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动物性来源。使用的乳制品原料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时,应当标明各种动物性来源原料所占比例。

  食药监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解读中表示:产品名称中标明是羊乳(奶)粉的,生乳和乳粉应该全部来自羊。生乳或乳粉有两种以上动物性来源的,不应标注为羊奶粉。

  6、营养成分表归类标示

  营养成分表应当与申请注册的内容及顺序一致,并按照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可选择性成分等类别分类列出。营养成分表应当按照在每100kJ和每100g中的含量标示,可同时标示每100mL中的含量。